青岛市文联印发文艺家协会主席团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协会主席团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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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青岛市文联直属文艺家协会主席团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这是市文联加强文艺家协会主席团队伍建设,激发协会工作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带动文艺家协会工作提质提效,促进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规定了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的职数设置、任职条件等,强调要严格控制各协会主席团成员交叉任职。《办法》指出,各协会主席团成员一般不兼任同级其他协会主席团职务(不含文艺志愿者协会、新文艺群体协会)。原则上协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在同一协会任同一职务时间连续不超过两届。
 
  《办法》规范了协会主席团成员述职评议程序,规定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每年需召开述职评议会进行述职,并互相打分评议,述职材料和评议结果报协会工作部备案。《办法》指出,协会主席团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绩效:
 
  (1)
 
  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主席团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2)
 
  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方面。协会主席团年度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承担市文联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领域文艺活动策划举办及取得社会效益情况;文艺精品创作及获奖情况;文艺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发展、培养文艺人才情况;业务工作创新创优情况等。
 
  (3)
 
  主席团队伍建设方面。主席团成员分工负责制落实情况,各个成员发挥作用情况;主席团会议召开、会议事项落实督办情况等。
 
  《办法》还对协会主席团成员退出机制做了明确规定,指出,协会主席团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文联党组研究,提议文艺家协会劝其自动辞职或通过规定程序罢免其所担任的协会主席团相关职务
 
  (1)
 
  协会工作停滞、队伍涣散,协会主席团成员长期不履行职责义务的
 
  (2)
 
  因个人原因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协会活动、会议或连续两年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
 
  (3)
 
  违反公序良俗,在会员中有较大负面反映或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4)
 
  因工作异地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协会职务的。
 
  近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将陆续召开主席团述职评议会传达学习《办法》,并依据《办法》规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述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