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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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宣传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村有好戏”整体宣传推介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文联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以文艺赋能乡村振兴,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定于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山东省第六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形式
 
  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开展剧团(剧目)选拔、志愿下乡展演、新创小戏展演巡演等活动。省剧协统筹协调,提供活动统一标志、背景板等,组织省级展演活动;各区市文联、剧协统筹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市县级展演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为提升农民戏剧展演月品牌影响力,统筹做好宣传报道,青岛地区本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活动开幕式于9月23日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开幕式设在青岛京韵剧场(延安一路76号),届时各区市文联、剧协同时启动展演月活动。
 
  (二)剧团(剧目)选拔及展演。各区市文联、剧协广泛发动,推选优秀民间戏剧表演团体参加展演月活动,青岛地区共组织15-30个民间戏剧表演团体,志愿下乡演出30场,城阳、胶州、西海岸新区、平度、莱西、即墨各5场,把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戏小剧送到广大的农村社区、田间地头,为广大群众送上丰富的戏剧文化大餐
 
  (三)基层戏剧人才培训。根据青岛需求举办培训班,省剧协派出专家,对民间戏剧表演团体演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帮助健全戏剧队伍,提升戏剧创作能力和演出质量水平,培养一批基层戏剧人才,达到“点亮一个,照亮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四)新创小戏展演巡演。各区市梳理汇总新创小戏,进一步抓好打造提升。统筹各区市剧协创编一批优秀小戏,省剧协将择优进行重点打造,组织开展省级层面展演巡演,盘活乡村戏剧资源,推动出精品出人才。各市充分发挥优秀新创剧目作用,积极组织其参与农民戏剧展演月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深入调查研究。各区市剧协要围绕农民戏剧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真正做到供戏于需、还戏于民。同时,要深入调研民间戏剧表演团体新创小戏情况,做好小戏申报和推荐工作。10月8日前,将《山东省第六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新创小戏申报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剧本电子版(WORD格式)和剧目视频文件(高清MP4格式)发送至市剧协邮箱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市要根据实际做好宣传报道,有条件的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做好影像资料留存,高质量拍摄活动视频、照片(20张以内,要求高清并注意角度),与新闻稿等材料一并及时报送至市剧协,以便进一步遴选,在省级层面进行统一宣传。
 
  (三)确保安全稳定。农民戏剧展演月的所有活动,须在确保所有参加人员人身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各组织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四)做好活动总结。展演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剧协请于11月15日前将《山东省第六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演出场次统计表》、活动照片以及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送市剧协。总结材料应包含活动内容、活动特点、活动成效和意见建议等。省文联、剧协将为参演剧团颁发展演证书,并评出部分优秀组织单位。
 
  附件:
 
  
1.山东省第六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新创小戏申报表
 
  
2.山东省第六届农民戏剧展演月演出场次统计表
 
  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赵华,
 
  电话:0532-82797086,
 
  邮箱:qdsxjj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