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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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影视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由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电视艺术家协会、青岛市文联、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主办,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2023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将于2023年7月—9月在青岛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西省电影家电视艺术家协会
 
  安徽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
 
  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赛须知
 
  (一)报名条件:
 
  个人或团体机构拍摄的影视作品均可参赛,数量不限。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报名表10份(登陆邮箱hdwsp8@163.com在文件中心下载并认真填写,密码Hd85702638,禁止手写);
 
  2、作品U盘1件(U盘视频保证可以在电脑中正常播放,如评选过程中未能达到播放要求,将直接淘汰)。
 
  (四)报送方式:
 
  1、各省(市)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本省(市)参赛作品的征集和初评工作,选送最多不超过30部优秀作品统一寄送;
 
  2、青岛市作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品材料直接到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3、寄送/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9号二十二世纪大厦3层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明、蓝光林、李超,电话:15820082168,15020028028,18561835299。
 
  四、作品分类
 
 1 、故事片类:包含微电影(片长3-15分钟,最长不超过30分钟,由演员表演的剧情片),网络剧(每集片长10分钟左右,不少于2集);
 
  2、纪实类(片长15分钟以内);
 
  3、综合类:动漫(片长10分钟以内),M V(片长5分钟左右,原创音乐),实验片(包括公益广告、手机片等,片长16秒-240秒)。
 
  五、作品要求
 
  1、凡在2023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并在网络上播出的微视频作品均可报送;
 
  2、作品需为数字化视频作品,如微电影、网络剧、网络视频、动漫、Flash等;
 
  3、视频内容必须积极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所有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作品版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将取消其活动资格并追回颁发的奖项。
 
  六、奖项设置
 
  1、根据作品分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最佳男/女演员(仅限故事片)、最佳摄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男/女新人奖、最佳制片奖、最佳音乐奖、组委会专项奖等单项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2、拟举办电视颁奖晚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参加颁奖晚会
 
  3、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有关数字影视大赛活动。
 
  七、版权归属
 
  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媒体播映权,如有需要,优先与主创单位和主创人员协商改编事宜。
 
  八、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2023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九、大赛终评工作将于2023年9月在青岛举行,具体评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蓝光林、李超、李明,电话:15020028028,18561835299,1582008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