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青岛画院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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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岛画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岛画院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青岛画院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岛画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岛画院成立于1980年,是隶属于青岛市文联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青岛市文化艺术专业创作研究机构,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组建最早的画院之一。主要职能是: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
2、发展民族艺术,进行艺术创作,繁荣美术事业,书画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书画的创作与研究。
3、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参与全市有关文化建设规划、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评估。
4、增进与国内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文艺界的友好交往,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  
5、承接国家、省、市重大文明历史题材及国家重大公共场馆创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岛画院内设机构共3个,分别为:办公室、创作部、陈列部。
三、预算单位构成
青岛画院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青岛画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
1、青岛画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可作为附件公开)

(表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表6,部门经济分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政府经济分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21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表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表

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画院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收入预算为82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4.5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支出预算为82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4万元,占71.73% ;项目支出233.1万元,占28.27%。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4万元,占71.73%;项目支出233.1万元,占28.27%。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24.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21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5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21万元,比上年增长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5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21万元,比上年增长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44.21万元,占90.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4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类)30.89万元,占3.75%。
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744.21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支出,正常业务经费浮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正常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6.4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正常增加。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0.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正常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青岛画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59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6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157.84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3.26万元(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20年下降20.4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20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0年下降(增长)13.04 %,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1.26万元,比2020年下降(增长)3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其他运转类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青岛画院业务活动支出,经常性项目。
2.立项依据
青岛画院2021年工作目标
3.实施主体
青岛画院
4.实施方案
一、年采风写生两次。  
二、实施签约画家制度。
三、举办冯凭研讨会并出版相关学术著作。 
四、前往沈阳荣宝斋举办交流展。 
五、美术馆全年根据展览需求提供场地及相关展览服务,对市民免费开放。  
六、围绕建党100周年举办主题性展览。出版建党100周年主题性创作作品集。
5.实施周期
1年(2021-2021)
6.年度预算安排
233.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青岛画院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77.6万元,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使用,财务人事等文件取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接送进行文化交流的特邀专家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型设备0  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青岛画院及所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财政拨款233.1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一、年采风写生两次。  
二、实施签约画家制度。 
三、举办冯凭研讨会并出版相关学术著作, 
四、前往沈阳荣宝斋举办交流展。 
五、美术馆全年根据展览需求提供场地及相关展览服务,对市民免费开放。 
六、围绕建党100周年举办主题性展览。出版建党100周年主题性创作作品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单位)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各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反应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各部门特有的其他需进行解释说明的名词。:无